湖北教育考试院取消湖北大学等13个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单位资格
2010年8月30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实施以来,湖北大学等13个试点单位依托互联网和远程网络助学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良好的网络助学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学考试助学工作,推进自考制度实施战略转型,经研究,决定将“网络注册学习”试点相关工作纳入我省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方式管理办法的调整范畴。取消湖北大学、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武汉科技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和湖北财经专修学院的“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单位资格。同时,废止《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方案》(鄂自考【2010】25号)等5件与“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相关的文件。